廉潔征兵“十個嚴禁”
發布日期:2025-01-15 瀏覽次數:5527
一、嚴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權謀私、索賄受賄、吃拿卡要。
二、嚴禁擅自截留、挪用、私分或調整征集任務。
三、嚴禁擅自放寬或增加征集條件、降低或抬高征集標準。
四、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征兵事務或為應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說情。
五、嚴禁單獨走訪、約見應征青年或家長及請托人。
六、嚴禁向應征青年或家長收取費用。
七、嚴禁填報虛假信息、出具不實證明材料。
八、嚴禁未經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私自定兵。
九、嚴禁借征兵之機搭載商業廣告、參加商業活動、搞不正當軍地交往。
十、嚴禁私自接受媒體采訪或違規發布、傳播涉征兵信息。